中国江西网讯 通讯员夏宋明报道:依法遵规驾驶机动车是司机朋友应尽的法律责任,如不遵守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2月27日,一男子持伪造的驾驶证驾车被江西高速交警直属二支队第五大队民警查获,违法者被拘留。
2月27日14时30分许,省交警总队直属二支队第五大队民警万军、张杰、高圣泽在鄱阳湖大桥与雁烈山隧道之间执行临时交通管制勤务时,一辆车牌号为浙B522HW的江淮小轿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民警遂上前检查,驾驶员向民警出示了一本姓名为向昌锦的准驾车型为B1B2的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民警通过比对司机本人照片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觉得很是蹊跷和可疑,于是民警将该车带至大队进一步核查。通过网上比对和核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的照片信息与其本人相貌不符,在民警一再教育说服和铁的证据下,当事驾驶员最终承认自己不是向昌锦,驾驶证是其通过电话从别人手中买来的,自己真实姓名叫向开军,自己之前有驾驶证,但是已于去年被吊销了。随后,针对无证驾驶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司机向开军也得到了他应有的法律处罚:大队依法对当事驾驶员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而违法行为人已送至九江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同时,交警还特别提醒大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如果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所幸当事人向某使用伪造驾驶证驾车并未造成交通事故及其它严重后果,并且在交警查处过程中较为配合,未构成刑事犯罪。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