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九江讯 通讯员刘礼平、田海英报道:9月2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九江县交警大塘中队执勤民警在105国道1570KM处依法查获胡某辉驾驶的车牌为赣CB58XX危化品运输车运输液碱(氢氧化钠)。该车核载33吨,实际装载液碱(氢氧化钠)55.5吨,超载68%。九江县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万的处罚并责令其卸载转运超载的液碱。
经查实,胡某辉驾驶一辆超载运输危化品的罐式半挂车为了节省高速通行费从福银高速庐山南收费口下高速欲经105国道返回宜春奉新,当其刚上105国道1公里左右被九江县交警大塘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据胡某辉及其押运员黄某交代虽然知道危化品超载时严重的违法行为但其抱着侥幸心理能够多拉一点多赚点钱。虽然该公司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质,但液碱属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极强腐蚀性,在路况复杂的国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